古人云“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朋友之间借钱本来是出于信任的表现,但有些人却借后不还,这不仅损害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有可能反目成仇结下恩怨。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解开双方心结,让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两年前因被告经营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被告先后从原告处借款合计11.35万元。借款后,被告承诺在2023年12月30号前全部还清。但因被告生意经营不善,至今仍欠原告8.3万元未还。原告家庭本不富裕,为借给被告的这些钱,家人和他多次生气,落下埋怨。原告因家庭矛盾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开始还搪塞推脱,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不仅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人也去了外地。原告伤心绝望,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宛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李静接案后,首先向原告了解了事情原委,接着开始做被告思想工作,一开始被告接到调解员的电话后仍存逃避心理,称正在开会,匆匆挂了电话。后调解员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对被告进行劝解,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向其阐明本案借条和转账凭证都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还如此年轻,未来仍有无限机会和可能,如因这点钱将来被执行,于朋友是不义,于自己是损失了信誉,切莫要因小失大;另一方面调解员又从情理入手劝说被告要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时自己为难,朋友鼎力相助,无论生意成败,都是自己的选择,应当承担起责任,而不是玩儿消失,一走了之不是结束。
最终,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被告主动打来电话,诉说了自己目前的经济情况,表示无法一次性偿还原告,调解员又做通原告工作,原告答应给被告一年的还款时间,可以分期支付。
被告也主动向原告承认了自己行为的不妥,原被告签订还款协议,握手言和。自此,一桩因借贷引发的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避免了双方矛盾的加剧,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供稿: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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