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失信情形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引导和服务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营造诚信氛围,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三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和主动帮扶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重塑良好社会形象。2024年以来,共指导3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1家企业信用修复审核中,实现当年度环保处罚企业信用修复全覆盖。
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执法人员在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书面告知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渠道和方法,让企业明白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醒企业应积极改正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引导企业利用信用修复制度尽早实现失信脱帽。
跟进修复指导。修复前加大被处罚企业的核查力度,确认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满足最短公示期后第一时间告知,力求用最短的时间助力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对未及时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使用电话、微信进行再提醒再督促,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环境执法带来的“温度”。
强化宣传效果。利用电话、微信、日常检查等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让企业充分认识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只是激励企业自觉践行诚信的手段,目的是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助力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陈力军、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