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不畏难,执法严明解民忧”,近日,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五团队又收到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基本案情
几年前,息县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息某公司)与浏阳市名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某公司)签订《预付货款优惠协议》,协议约定息某公司向名某公司预付货款 200 万元并享受烟花优惠价格。其后,名某公司在发送了20多万元的花炮后,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受疫情、国家政策等多种影响,名某公司既未退款,也未继续发货。息某公司诉至法院,息县法院依法判决解除预付货款优惠协议,要求名某公司退还息某公司余下的购货款179万元。判决生效后,名某公司未履行,息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中,执行第五团队团队长杨达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以名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案众多,其名下财产皆被其他法院已先行查封,无法在本案中处置。
面对困境,杨达团队并未放弃。得知疫情之后,名某公司生意逐步回暖,并于2024年元旦前后,变更了法人,为防止财产转移,杨达立即汇报领导,并连夜驱车500多公里抵达浏阳。7个小时的车程并未让执行干警有片刻松懈,抵达后他们即刻前往名某公司工厂所在地协调案件。协商中,名某公司现负责人坚称公司因安全事故,举债较多,仅能筹借部分资金偿还。但息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一再违约,不愿再作让步,双方协商进入僵局。
杨达团队遂分头找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经过一天的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名某公司当日返还货款60万元,余款约定于2025年1月一次性付清,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返程时,窗外华灯初上,满眼万家灯火,干警心中却丝毫不觉疲惫。息某公司负责人也激动地表示:“若非你们远道而来,这钱我肯定要不到了,太谢谢你们了!”
下阶段,息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打造更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郝昱玮 李泽昌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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