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疾病。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最关键的有两点,监管缺位和商家逐利。
监管缺位表现在人员不足、法规不统一、处罚力度不够。根本原因在于食品安全不容易出政绩,地方政府关注不够。
而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下限的使用成本低廉、劣质的食材,不注重操作间卫生环境,使得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因此,地方首先政府应转变政绩观,加大监管经费投入,提高巡查频次和巡查质量,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大力打击违规商家,提高违规成本。商家应加强对食材安全问题的检查,在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加强自身的道德自律,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吃出异物可以索赔1000元,你知道这个法律点吗?】《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商家态度较好进行道歉,也可以选择更换食物或降低赔偿要求。